大家好,我是小柴。
眼瞅著時間來到了月初,又到了還花唄的時間點了。
看著自己銀行余額上那可憐巴巴的數字,小柴心里那叫一個悔恨交加……上個月怎么就沒忍住,又剁手買了這一大堆沒啥用的玩意呢!
不過說起還錢這件事,小柴應該還不是最為此感到頭大的。
比方說這條偶然間刷到的新聞吧:ofo小黃車日均退款3500人,按此速度全部還清需要12.5年!
誒,這就非常有趣了。
在小柴印象中,當時ofo的押金事件剛剛發(fā)生的時候,他們的每日平均退款人數,可還是8千左右呢。
怎么,過了個618回來,這退押金的速度也要打個對折?
如今看來,當時的這些個媒體啊,還真是圖樣圖森破。竟然天真的以為“退押金”要退上個三年,就是非常值得震驚的事情了,
不過話說回來,得虧ofo欠的錢屬于用戶押金而不是別的什么。
要知道,在我國即便拋開那些亂七八糟的網絡高利貸,只算那些合法合規(guī)的金融借貸產品;;不管是銀行的信用卡也好,還是馬云的螞蟻花唄,可都是每日至少需要支付0.05%利率利息的哦~
而且在徹底還清本息之前,利息會一直按照最初的本金數額進行計算。
據悉,ofo至今還拖欠著將近1600萬名用戶的押金,給他抹去一個零頭,算成1500萬人吧!
由于用戶押金分為99元和199元兩檔,那名ofo總共拖欠的用戶押金應該在15億-30億之間。
假如ofo公司拖欠這筆錢,并非用戶押金而是花唄的話,那么單純只是計算每日利息,ofo都需要向債主額外再支付75萬-150萬元。
再加上ofo如今每天還要歸還3500份作為本金的用戶押金,也就是每日再支出35萬-70萬。
也就是說,如果ofo欠的這筆錢不是用戶押金這種不會產生利息的“軟柿子”,那么他們可能就需要堅持12.5年,每天償還至少100到200萬元,累積下來連本帶息要還個一百多億。
嘖嘖,還好ofo的債主只是我們這些小用戶,不然根本不可能還得起了呀……雖然現在,ofo似乎也不怎么還得起(滑稽)
話說回來,雖然現如今ofo的償還計劃看起來還遙遙無期,按照當前的速度可能要一直還到字面意思上的猴年馬月去。
但不管怎么說,畢竟ofo起碼還算是一直在堅持還錢,速度慢歸慢,但是畢竟沒有徹底放棄,大家也還算有個奔頭對吧?
如此看來,莫非ofo的戴威老總,還真是這么個倍兒講義氣的大兄弟?答案恐怕并非如此。
戴威
讓我們把時間撥回到去年的那個冬天,當時已經接近山窮水盡的ofo創(chuàng)始人戴威,向全體用戶發(fā)布了一封公開信。
雖然文中多次出現如“為我們欠著的每一分錢負責,為每一個支持過我們的用戶負責!”、“ofo人永不放棄”等煽情口號,但廣大網友們卻并不買賬。
也許是因為戴威的這番口吻,實在是太讓人容易聯想起那位遠在大洋彼岸的“負責到底賈躍亭”。
不只是說話的口吻相似,連拖欠起供應商的貨款來,兩家企業(yè)的處理方式都是如出一轍:“要錢沒有,要命一條”。
2018年下半年,因拖欠了6800余萬元貨款,上海鳳凰企業(yè)(集團)股份有限公司就把ofo告上了法庭,要求其支付欠款及逾期違約損失等共計7000余萬元。
2019年6月,天津富士達自行車工業(yè)有限公司又向ofo索賠2.5億元……但是這一切又有什么用呢?ofo名下早已是既無房產及土地使用權,又無對外投資、無車輛,雖開設了銀行賬戶,但已被其他法院凍結或賬戶無余額。
(ofo被法院下達的強制執(zhí)行文書,已經超越三位數)
要知道,類似這樣的拖欠貨款行為,在我國現行法律體制下只用承擔民事違約責任。
由于凡屬債務、合同等經濟糾紛,公安機關一般都不會介入,所以到了法院“強制執(zhí)行”這一步,基本上也就到頭了。
當一家企業(yè)壓根不具備“可執(zhí)行財產”時,法院的“強制執(zhí)行”自然也無從下手。除了把ofo主要管理層如:戴威、陳正江、楊品杰、陳婧等高管列為失信執(zhí)行人,并給他們下達“限制消費令”以外,也拿他們沒轍。
從現實角度而言,這些文書的實際價值,基本上等同于零。
這就出現一個非常耐人尋味的矛盾點了,既然ofo如今已經基本山窮水盡,戴威為何不愿意申請破產,而是繼續(xù)勉力維持公司運轉,用一種雖然緩慢,但還算可見的速度慢慢償還用戶押金呢?
商業(yè)合作伙伴手頭那些欠款,可都是有著各種“逾期費用”乃至是“利息”存在的,拖得太久甚至還要賠償額外的“違約金”。
這些會越滾越大的債務雪球,ofo如今都無暇顧及了,卻還一直咬著牙給用戶退押金,還每天一退就是大幾十萬……
同志們啊,這是一種什么精神?這是一種“事有反常必有妖”的精神??!
其實站在ofo的角度來說,如果還希望未來能夠有一天可以東山再起、卷土重來的話,那么最要緊的事情當然是先償還那些商務貨款。
畢竟用戶押金這玩意……說白了,拖上個一段時間,該是多少還是多少,又不會增加。要是臉皮夠厚真能拖個十年八年,坐等通貨膨脹讓99元只夠買兩茶葉蛋的時候,再來進行償還,也不是完全不可以。
正所謂成也蕭何敗蕭何,雖然ofo欠用戶的那幾十億,由于是屬于押金性質,因此并不會產生利息。但這并不代表這筆錢就屬于好捏的軟柿子。
相反,其帶來的后果無疑比一些債務數目的增長更加嚴重,起碼對于戴威等管理層來說。
早在ofo押金事件剛剛發(fā)生的時候,憤怒的網民們就開始呼吁相關部門把“ofo里的戴威這些騙子抓起來”!
網友判案嘛,大家都懂,什么“非法集資”、“非法吸收公眾儲蓄”……甚至連“挪用公款”等罪名都被拿來往戴威頭上套。
但事實上,以上罪名嚴格來說都不太符合ofo拖欠押金一事的具體情形,雖然網絡上一度因戴威全身而退一事,而流傳起了各種陰謀論。但真相其實很簡單,ofo的所作所為還真挨不上那些罪名的邊。
唯一一條還有待商榷,也是ofo至今堅持償還用戶押金的那一條罪名,就是“詐騙罪”。
早在2017年5月,交通部會同中央宣傳部、中央網信辦、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、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、人民銀行、質檢總局、國家旅游局十部門就聯合出臺了一部《關于鼓勵和規(guī)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(fā)展的指導意見》
其中的第十二條,明文規(guī)定了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(yè)關于用戶押金的處理措施,要求“嚴格區(qū)分企業(yè)只有至今和用戶押金”。
而現如今,雖然所有人都知道ofo收取的數十億用戶押金,已經不翼而飛。但ofo自己卻必須咬著牙死撐下去:還的慢沒關系,但是不能不還。
畢竟用戶那數十億押金,又不是獐子島那邊的海鮮,可以自己長了腿跑掉。如果ofo放棄償還用戶押金,就相當于徹底坐實了自己“挪用用戶押金”,那很可能就會涉嫌詐騙,導致以戴威為首的一干人員從此以后過上“包吃包住”的幸福生活。
其實早在2018年6月,當第一次被人指出ofo疑似挪用用戶押金時,其官方就選擇矢口否認,并表示要起訴對方自媒體傳播虛假消息。
而直到如今,ofo已經幾乎彈盡糧絕,但官方也從未承認過自己挪用了用戶押金。這足足數十億資金,竟然就這樣變成了一團看不見摸不著的迷霧。
還錢!我沒錢…
那你肯定是把我錢挪用了!我沒挪用!
那你為什么不還錢!因為我沒錢還……
“OFO創(chuàng)始人戴威:破產不可能,其他皆有可能”,這句話其實和所謂“戴威最后的倔強”毫無關系,其真正含義也并非是要堅持給用戶一個交代,只是為了給他們自己一個交代。
其實這些話都可以翻譯成一句:“坐牢是不可能坐牢的,雖然我欠了幾十億,但也只能靠每天燒個幾十萬慢慢還著才能維持的了生活,我超喜歡在外面找錢給人家退押金的”
本質上這就是一場漫無止境的“鈍刀子割肉”,只要ofo一天還能多少找到些錢,給一點用戶退掉押金,那么“ofo到底有沒有挪用用戶押金”,就可以繼續(xù)成為一件皇帝的新衣。
有句話大家小學時應該都學過,叫做“金錢誠可貴,愛情價更高,若為自由故,兩者皆可拋”。而對于ofo如今的那批高管來說,自由固然重要,可還是要靠金錢來購買的。
如果有人問道,自由是可以被明碼標價的嗎?
那起碼對于戴威等人而言,答案是肯定的,自由的價格是一天35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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